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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346 提问时间:2013-03-10 16:08:46

孩子落户口到底需要哪些证明,需要哪些部门来批复?

阳光反馈:

#阳光连线栏目组#:网友您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 1、中国公民在国内出生的子女报出生户口登记,本着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可在生父或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生父母常住户口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可在单位集体户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1)出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子女,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签的《出生医学证明》)。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将打印的户口页交付申请人。
 
办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
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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