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705 提问时间:2013-04-08 18:48:27

我于2013年4月3日下午3点搭乘聊城汽车站直达青岛四方区汽车站的客车,车牌号为鲁B P3792 ,司机不仅在途中停留等乘客违反直达的规定,并且牺牲大量乘客宝贵的时间往车上运货(大蒜和棉绳),将乘客的行李堆到车的过道里。等到了城阳区,有人直接上车往窗外卸货。整个过程,司机都有参与,为自身利益,不顾乘客急切回家的心情,耽误乘客的时间,违背一个司机的责任、良心。因客车的误点,我没能赶上隧道公交车,多花了近二百元出租费,晚上11点左右才回家。我希望能讨一份公道,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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