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4881 提问时间:2013-04-17 22:33:30

尊敬的各位领导首长:

   您们好:

    我要向领导首长反应一个问题,我是一名退伍军人曾服兵役三年1999年12月退伍,后经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针对队退伍军人进行安置,我被安置到当地市交通局工作,(后附:退伍安置介绍信组织关系及其粮食关系介绍信复印件)。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成为形式,市交通局接受了我的档案、组织关系、粮食关系、后长达10年不给于我安置任何岗位,连党费都不予以接受。在这漫长的10年之中我没有享受到退伍军人应享受的任何待遇。

市交通局接受档案及其关系10年以来一直未给予任何工作岗位,也未给予任何经济上的生活保障,致使我的生活遇到了极大的困难,这10年来因为我的工作安置问题,父亲一直为此事不停的奔波,不知走了多少路,磨破多少双鞋,吃过多少次闭门羹,看了多少次白眼珠子,经历了百般刁难,这就是现实中的老百姓办事难。上到市长副市长下到局长科长,也多次给上几届书记写信也不知道收没收到?最后都杳无音讯。市交通局历届局长也都找过了,他们回复各有各的特色,有的说我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有的说我上头必须要有关系,有的说我这中情况不能安置因为内部职工子弟还要安置轮不到我,有的说我这个是历史遗留问题不管,还有的局长说民政局说了不算,都是怕事却不去安置国家规定的。民政局是地方政府的一个部门一个窗口,他所开具的行政关系介绍信具有相当权威性和尊严,具有法律效力。怎么会说了不算? 

2010年期间由于交通局一直坚持自己原则不给予安置工作,没办法被逼无奈只好找当地民政局进行协调,当时担任民政局长得是刘局长,想通过他的协商重新安置到当地石化公司工作,刘局长让我去交通局把档案提出后完事了,再也没有了下文。石化公司也没有接受我,再次历经百般周折回到民政,这时民政局长已经换成李局长,李局说你有政府开据的安置介绍信你还是回原单位交通局上班,李局长也给市交通局做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此时的交通局又以档案提走为理由不予以接受!天啊~我这无名小卒毕竟没有将大,我手里拿着政府安置行政介绍信却无处站脚无处说理,还不如那些没有任何手续的所谓的亲属关系安置的快“合法”够“条件”。

在部队我吃苦耐劳,勤勤恳恳,刻苦训练多次受到部队的嘉奖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也正是由于自己表现突出被部队选拔为中共共产党员,心里一个念头等退伍回家乡后一定报效祖国回报社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然而让我没想到的是在部队所受到的教育回到家乡完全不是所期望的,经历了这漫长10多年安置工作战争。


希望各级领导首长在百忙的工作中尽快帮助我维护起退伍军人应得的权益!再次感谢各级领导首长,是您们给了我们百姓希望。

 

 

                                        退伍军人:李京峰

                                          1586634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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