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099 提问时间:2013-04-24 12:54:15

由于工作原因,想把淄博发的客运资格证转入济南,遇到了以下问题,去淄博提档案,工作人员说,你必须回济南拿那边同意接收你的信函,才能给你档案,我回到济南,到济南的交通运输管理处问他们要接收信函,他们说我们这里没有这个规定条例,更没有接收信函,淄博这样说,济南那样说,我想问一下局领导我该怎么办?淄博交通运输管理处的电话0533---2719002

阳光反馈:

 #阳光连线栏目组#:网友您好,您反应的问题已交相关部门。感谢您对阳光连线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交通部道路运输司  厅运〔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管理的通知》要求,从业人员因户籍所在地、暂住(居住)地变更或者服务地管理部门要求申请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的,应当填写《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后,持本人从业资格证件到档案转出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籍手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管理档案转籍申请表》可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场所免费领取,或从交通运输部网站(www.mot.gov.cn)下载后用A4纸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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