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领导,您们好,我是菏泽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又是单亲家庭,我们的户口在菏泽市牡丹区双河派出所,孩子原来无人照顾,在乡镇民办学校读的小学,今年秋季开学,该读初中了,按照有关规定,孩子应该在牡丹区22中就读,我们的条件完全符合,学校就是不接受,为这事我奔波了一个多月了,我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过问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