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231 提问时间:2013-07-17 14:27:23

      省教育厅领导,您们好,我是菏泽市属企业下岗职工,又是单亲家庭,我们的户口在菏泽市牡丹区双河派出所,孩子原来无人照顾,在乡镇民办学校读的小学,今年秋季开学,该读初中了,按照有关规定,孩子应该在牡丹区22中就读,我们的条件完全符合,学校就是不接受,为这事我奔波了一个多月了,我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过问一下,谢谢。

阳光反馈:

您好 经咨询菏泽牡丹区教育有关部门 问题已得到解决 谢谢您对菏泽齐鲁网的关注 如有问题请致电0530-566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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