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6044 提问时间:2013-07-27 17:12:47

以下仅仅为一个例:2013年6月2号晚上10时许,杨营镇丁庄村的王先峰和马营乡薛屯村的刘丙强带领7-8人手拿砍刀,开3辆车,其团伙人员下车后,用砍刀对我屋外的财务进行砍砸,其后进到里屋把我打到在地,对我进行殴打,随即又进到单间,对在我饭店吃饭的顾客进行砍打,其中几名顾客说;大哥别打我们了,我们只是吃饭的,对方恼羞成怒,拿着砍刀就一阵猛砍,由于他们躲避及时,砍刀从头皮上飞去,笑掉几根头发,砍到墙上一大块皮,在饭店吃饭的顾客被不同程度打伤的人有六七人,王先峰等人,打人的同时对我饭店的财产进行砍砸,被砍砸坏的财物有;大冰箱、小冰箱、电视机、电脑主机、饭店用的大转桌、大保温桶、椅子、防盗门、防盗玻璃、大照人镜、、、、王先峰团伙走后,我和我老伴被送往医院治疗,我饭店因无人照看被迫停止营业,我在医院自疗5天,我老伴因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至今住院自疗。。。。。。。。。。。王先峰和刘丙强等人以前因多次打架斗殴,伤害他人等被公安机关处理多次,现在又以为马营乡信用社要账为由横行乡里,无恶不作,视国家法律为儿戏的社会败类、人渣,应受到法律的严惩!!!!!!!!!!!我今年已经65岁了,为了养家糊口在家里开了一个小饭店,和人无冤无仇,却招这样的飞来横祸,希望能受到贵领导们的重视,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希望梁山吧友们帮我们这些老百姓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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