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本科毕业,就职于栖霞市中医院,户口也落在此处,10年考取研究生,没有迁走户口,现在研究生毕业,户口要迁到新的工作单位,准迁证已经办好,但是中医院说只有开好妇女计划管理和统计上报证明以及妇女编码,并且盖单位、计生办、计生委的章,才给迁户口。我读研以及工作的城市都没有这两个证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