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1850 提问时间:2011-12-29 18:26:46
我是从吉林来淄博打工的,2011年10月底应聘到青岛波尼亚食品有限公司淄博办事处从事库管工作,一直到12月6日我公休,可是当我9号上班的时候被告知在我休息的时候货物丢失了,要把我的工资扣掉,当丢东西的货款,而且因为我休息我被列为怀疑对象,停止我的工作。一直到现在我的工资没有,而且也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我休息要被怀疑,上班的人没事,而且扣钱只扣我自己的,停止工作也只停止我自己的,希望贵栏目帮我主持公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