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济南鹏爱美容整形医院的员工,2012年3月20日入岗,,但是单位一直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去年9月我们财务人员一起签5年的劳动合同,但是只写了乙方的具体信息,其他都是空白,也没有落款签字,单位放在那没有处理(有人事部的电话录音证明,单位一直没有处理,合同没有生效)。2013年8月26日,领导找我谈话,要求我补签去年的劳动合同,我当时不明白补签的意思,就打电话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补签不合法,我便拒绝补签(有录音为证)。因此,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要我办理离职手续。现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今天开庭,但是单位缺席,还伪造假的劳动合同。我现在觉得很懊恼,希望可以通过媒体帮我排忧解难,伸张正义,辨明事实的真相,惩治不法单位,树立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