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21 提问时间:2013-10-16 15:12:44

侯局长,该医院是近几天我在帮助朋友查找治疗精神抑郁疾病时发现的,因为发现该医院留的地址是一个,但是网上名字很多(青岛生长发育研究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青岛癫痫病医院、青岛胃肠研究总院、青岛保障基地医院、青岛神经内科研究总院),有时是部队的医院,有时又变成地方医院,觉得有问题才向你们反映。如确实存在问题,请直接查处即可,不要继续容其网上行骗,给青岛抹黑。如有可能,请将查处情况在你们设的回音壁给予公示即可。谢谢!

阳光反馈:

好的,我们将及时在回音壁给您回复。感谢您的参与。
这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关注。我局对您反映的青岛市崂山区梅岭西路279号现场调查发现,该地址为青岛某部队所属的一家医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军队医师执行本法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的原则制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办法》第二条规定:军队的医师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主管。上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部队编制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由部队卫生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今年9月4日,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共同前往该医院,就涉及该单位的一些举报投诉进行了调查。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医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依法规范执业。 如您还有疑问,可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为85788111。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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