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0549 提问时间:2013-11-14 16:42:58

成武县人大代表、田集何楼村支书、何楼养猪专业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何晓柱欠债不还,口口声声:我是县人大代表,法律管不了我,包括政府也会包庇我,我提前已向法院及政府打过招呼,你的钱我把猪买完也不会给你一分。现在(2013)成民初字第80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2013)成民初字第806-1号民事判决书进行财产保全;也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不按判决执行,分明是包庇他。人大代表就可以胡作非为吗?人大代表就可以欠债不还吗?成武县人民法院作为一级司法机关,理应伸张正义,护弱者权益,但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尽职尽责,对我们置之不理、草率应付!!!虽然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但我们不会屈服的!一定抗争到底!!!!

阳光反馈: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与成武县法院联系,现答复如下:1 该案系成武县民一庭审理;2 关于强制执行 该案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正在执行中。谢谢您对菏泽齐鲁网的关注。如有疑问请致电菏泽齐鲁网电话0530-566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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