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698 提问时间:2012-01-06 19:24:10

2010年12月1日我在远景大厦淄博电信工作人员的推荐下办理了他们说的预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当时一个号码一次性支付给淄博电信7780元,里边包含4100元的话费和三星手机一部。手机等于7780元减去4100元话费等于3680元,并不存在他们宣传的“送”手机。另外,在预存了7780元话费,淄博电信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却给我开通了后付费的卡,而且12月1日开通的卡,12月底就收到缴费260多元的通知,并且当月在基本没有打电话的情况下被扣费360多。(电信工作人员说的是次月执行,却当月扣掉360多,并没有任何的提醒。)还有一点就是,预存7780元的同时,电信先是让我签订了一份“3G明星包的使用协议”,主要内容为所预存的话费必须在24个月之内消费完毕,否则到期话费余额自动清零;如果24个月到期或者提前消费完所预存的4000元话费,则可自行更改套餐。因为是吉祥号码,所以远景大厦的淄博电信工作人员告诉我需要签订一份吉祥号码使用协议,就是必须开通359的套餐。另外,如果可以带10个用户入网,并每个预存500元的话,可以享受一年之后或者打完预存的话费,吉祥号码降低到89套餐的优惠。因为是远景大厦工作人员帮我申请的吉祥号码,因为他跟我说开通高套餐并带用户入网之后可以享受一年之后降低套餐的优惠,也因为他告诉我吉祥号码使用协议签订以后他们也可以降低到89的套餐,所以我才签的。可现在淄博电信说那人辞职了,无法核实,所以一直拒绝给我更改低套餐。现在即使我每月不打电话,也要缴费289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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