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8号在济南振华商厦买羽绒服,送了一张劵(送小首饰的拳),在大厦二楼一家珠宝店领了一个个钥匙链,然后柜台服务员叫抽奖,我抽中一个2.5折的奖。全场首饰珠宝2.5折,我买了一个原价2000多的貔貅,花了560元。回家越想越不对,上网查了查,然后搜出很多这种曝光的商场抽奖活动,才知道自己上当了。这种行为算欺诈消费者吗??现在我真的感觉很气愤。。。这种抽奖的手段可能是一种促销,真的要说法律,真的不是犯法,可是这种行为真真切切的,在我自己看来是欺骗了我!!!!!!网上好多电视台都曝光了这种行为,难道各部门就对这种行为袖手旁观吗。。??????????? 你们都会说买卖双方都是自愿的,但是我本人并不知道其中有那么多的猫腻,很多类似的情况,好些市民受骗。这些“珠宝”经鉴定根本就不是好的,以次充好,就算是商场打折,也远远超过了这个物品本身的价值。有些部门就以这些物品的价格问题他们无权感谢为由不予处理,但是这么多的情况,那么多的受骗的消费者,我们就是活该被骗吗???这种明摆着的欺骗人的行为,你们这些相关部门就不去主动调查,采取一些措施,任由他们这样继续下去,坑害更多的消费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