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97 提问时间:2008-06-26 16:39:00

你好:
   我咨询一个再婚生育问题
   我表妹离婚了,她孩子给判给她老公了,后来她找了个离婚的男士,男方的孩子也是判给他前妻了,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准生证?
也就是说我表妹和那男的都没有孩子,结婚后,他们可以批准生吗??

阳光反馈:

小七: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如果再婚双方都只生育一个孩子,并且都判随前婚配偶,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但女方须年满30周岁,并领取了二孩生育证后,才能怀孕。如果再婚的一方生育过两个孩子,无论新组合的家庭有没有孩子都不能够再生育。 计生委 200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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