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19 提问时间:2007-12-06 17:25:00

尊敬的领导:
    您好!国家规定将药品换名,突出通用名淡化商品名,这真是一件好事,可是,发现一个问题——变相涨价,比如说:

威海迪沙药业生产的“迪素”,以前是16片/盒,单价28元,可现在是8片/盒,单价20.8元,按以前16片算,就是41.6元;

另一药厂生产的“复方瓜子金颗粒”,以前是20克/袋,一盒10袋,单价10元,现在变成了10克/袋,一盒10袋,单价还是10元,这不翻番了吗?

    通过改变片数或克数而涨价的药物种类很多,如果此现象长期发展下去,老百姓的腰包又要承担不起了。

阳光反馈:

来信人: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国家对药品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形式。列入国家和省级定价目录的药品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省物价局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制定最高零售价格,药店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销售价格;政府定价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您提到的迪素,化学名称是头孢克洛咀嚼片,属政府定价药品,山东省物价局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25mg*8片的每盒22.1元,125mg*8片*2板的每盒44元;复方瓜子金颗粒属市场调节价药品,其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 admin 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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