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88 提问时间:2008-04-07 17:09:00

  领导,您好
  我想替我朋友咨询一下,会计证书多长时间不年审就作废了,她的今年忘审了,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解答,谢谢!

阳光反馈: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按照《会计法》规定, 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财政部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 你的朋友具体几年没有参加继续教育,可联系财政局会计科,电话:5235610。 20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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