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460 提问时间:2007-12-31 13:27:00

从明天开始,新的劳动法就要开始实施了,可是现在在很多企业,劳动法形同虚设,本来劳动法都有规定的,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长时间,一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还有,法定节假日加班要双薪甚至三倍的工资,可是有些企业就是不实行,想问一下,政府部门如果管理这些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还是只靠劳动者自己举报吗,劳动监查部门会不会对企业进行抽查?

阳光反馈: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你所反映的问题也是劳动保障局下步工作的重点,从2008年1月份开始,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将结合《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排查,对劳动保障方面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处理。 非常感谢你对劳动保障局工作的关注,如有其他方面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可直接到威海市统一路67号南门一楼劳动保障咨询信访服务中心咨询或投诉。 admin 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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