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天开始,新的劳动法就要开始实施了,可是现在在很多企业,劳动法形同虚设,本来劳动法都有规定的,每天加班不能超过多长时间,一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小时,还有,法定节假日加班要双薪甚至三倍的工资,可是有些企业就是不实行,想问一下,政府部门如果管理这些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还是只靠劳动者自己举报吗,劳动监查部门会不会对企业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