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大多数小学校园内有小商店,校园门口5米内也有小商店,专门经销一些小袋的食品(5角一包,大多是麻辣的),小玩具,先不说食品质量是否可靠,玩具质量是否过关,单说孩子无心上学,互相竞买,而且小学生的自制力差,判别不出好坏,只会跟风买,没钱的话,自制力差的孩子又会偷拿别人的钱,或干脆偷拿商店的东西.家长老师也不能一直跟着看着,我想问威海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相关商店的存在呢? 那些垃圾小食品,没有经过检测的小玩具可以销售吗?可以在校园内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