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660 提问时间:2007-06-11 07:27:00

威海大多数小学校园内有小商店,校园门口5米内也有小商店,专门经销一些小袋的食品(5角一包,大多是麻辣的),小玩具,先不说食品质量是否可靠,玩具质量是否过关,单说孩子无心上学,互相竞买,而且小学生的自制力差,判别不出好坏,只会跟风买,没钱的话,自制力差的孩子又会偷拿别人的钱,或干脆偷拿商店的东西.家长老师也不能一直跟着看着,我想问威海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相关商店的存在呢? 那些垃圾小食品,没有经过检测的小玩具可以销售吗?可以在校园内销售?

阳光反馈:

兰秀梅: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近几年,市教育局联合工商、卫生局等部门对学校商店进行了很多次清查,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虽然有一定的好转,但还存在个别商店为了个人利益,出售一些垃圾食品。今后在学校商店的管理中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加强对校园商店的管理、引导,严把质量关,决不让三无商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流入校园。二是定期对学校商店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经营,将取消其营业资格,并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三是加强对学校商店经营业主的培训,让他们知法、懂法、合法经营。四是通过校园广播站、校园网等向学生宣传健康知识,并通过学生会督察,召开相关班级主题活动等形式让学生远离学校周边无证照的小摊点,以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同时,加大督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教育局 200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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