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690 提问时间:2012-02-05 19:47:21

记者你好:

    我是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魏桥镇辛梁村村民刘奎山,现就因铺设天然气管道而挡路导致耽误种植小麦,但不予补偿的事项,反映如下:

我家在邹魏(邹平—魏桥)路麻张段附近有一块责任田,共6.5亩。这块地和邹魏路仅路边一沟之隔,只有一条路可以通到地里,而这路就通往邹魏路,除此以外没有其他路可以通到地里。这条路供我家和我的责任田东边邻居,两家共用。

2011年8月正值秋收时节,以邹平中油中泰天然气公司为施工单位,沿邹魏路铺设天然气管道。正是这条天然气管道,把通往我家责任田的路堵死了,且把责任田一分为二,机动车根本无法进入,以致后来影响了秋收和小麦播种。

在当时施工时,我和我东边邻居要求施工方留路,当时施工方也同意了。但是等过了几天我们去收玉米时,顿时傻了眼:施工方一没有留路,二在地面上架起了80—90厘米高的铁管子,且一节一节的都焊死了,三还在地下面还挖了沟。在这样的情况下,机动车根本无法通过。我们没有任何办法,总不能要求施工方把管道撤了吧?这不现实。我们只好用包袱把玉米从地里一点一点背出来。本来用机器干一个半小时的活,我们夫妇二人用了一天半才干完。当时的施工人员也看到了我们背玉米这一事实。

这条天然气管道一直在我们地头上,挡着路。直到2011年12月15日左右,这些管道还在那里挡着,没有被埋。之所以2011年12月15日左右管道被埋,是因为我们打了市长热线,在拨打了市长热线两三天后,这条管道就被埋了。直到现在,在地中央还有一个面积7.8平方米、深3米的大坑。你们可以实地查看。

我把这事向村里反映,书记说得找办事处反映。之后,我们向辛梁办事处的李书记反映,李书记答复说:因耽误老百姓少种了一季麦子,所以肯定要补偿的。但是,等到2012年1月10日,中油公司为了补偿来量地时,却说:地太多,不补!

    据我们了解,其他群众也有这种同样情况,只是因为他们的土地面积少,得到了补偿。

    经过向中油公司、镇上、县里、市里反映,得到的不是答复,而是推诿扯皮,甚至可以说是不讲道理。他们的答复具体如下:

    1. 中油公司来量地人员说“你们当时为什么不要求留路?”。

    事实上,我们要求留了,施工人员同意留了,但是最终他们没有留。我家责任田东边邻居也要求留路了(他们还有别的路可走,但从这边走方便),最终也没有留。这一点你们可以找这家作证。

    2. 因铺设管道挡路,以致耽误收玉米。当时,我们是用人工收的玉米,中油工作人员也承认这点。在1月10日来量地时,有个工作人员也承认了我们是人工往外背玉米,机器根本没法进到地里去。

    3.中油一领导答复说“村里和镇上对这种情况比较熟悉。地离路太远了,不在补偿范围内”。第一,俺村书记不知道这个事,更别说镇上了。第二,若是按照他们的意思,这块地必须和邹魏路直接连在一起才行,但事实上,这不可能,中间还有一条隔离带。这个答复纯粹是推卸责任。

4.在邹平县效能监察连心网反应该情况,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5.后来拨打市长热线,给我的答复是“由于刘奎山个人疏忽,没有要求留路,导致这个后果……”。这个说法和第1条是矛盾的,纯粹是胡编乱造的。

我们之所以没早提出补偿,是因为根本没想到施工进度这么慢,之前也没想到补偿这事。当时过秋时,我们就寻思,没有路就凑合凑合用人工收。收完玉米后,管道可能就埋了,不耽误种麦子就行。小麦晚种个十天八天的也不要紧。但是他们施工突然停止了。如果在施工停止的时候,找各位领导咨询这事怎么办,也已经耽误种麦子了。一直到我们拨打市长热线时,管道也没有埋,路还被挡着!尽管现在管道被埋了,但在地里还有一个大坑。

    六亩多地,对有正式工作的来说不算什么,但是对以种地为生的农民我来说,就是口粮,没有口粮怎么吃饭?怎么生活?如果没有耽误我们种麦子,我们不会多次反映。但是,现在的事实已成立,并且管道一直在那里挡着路。更令人气愤的是,多次反映都得不到满意答复。

    我们也不是不讲理,就想要个说法,一个合理的说法,能补偿这一季小麦的损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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