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像您反映本村书记乱收修路费,村村通油路工程费用主要是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承担,地方财政财力不足的可以动员受益群众捐资,捐资的前提是自愿,决不充许强行摊派集资,更不充许以各种名义要挟村民强行收费! 明明上级财政将修路款拨款到位,本村书记崔秀林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收取每户 500元修路费,不交者则以,办生育证`落户,孩子入学,各种手中的权利要挟村民。 请问是否属于乱收费,如果是如何纠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