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年3月12日,中午12点06分,我驾驶我的东风多力卡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在220国道上,当时拉着10吨货物,因为我看到了限速60公里的标识,我就刻意控制了一下车速,时速大约在50多码。 3月14日上午10点40分我的手机却突然收到短信:“鲁M17118于3月12日,12点06分在220国道k169 500米处北向南超速,请30日内到交警队核实并接受处理”。收到这条短信后,我来到滨州市车管所,交警的电脑系统里竟然显示我当时的车速是101公里,要扣我12分,罚款500,驾驶证还要降级。 看到这里,我晕了,我的东风多力卡货车,载上货物后最高时速也就70多码,怎么可能跑到101码呢,这不是笑话吗? 随后我打114查出了济阳交警违章处理办公室电话(0531-81178102),电话告诉我这些情况都属实,我要尽快对违章进行处理。随后我又拨打了济南市交警大队办公室的电话,电话还是说,让我找济阳县交警大队处理。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到济阳县公安局法制科反映。 这样这件事一直拖到5月份,5月12日,我来到济阳县交警大队,门卫上让我做好登记后等着。等了1个半小时,门卫上告诉我“像你这种情况,我们这里没法处理,你还是回去吧?“ 我的车载货后最高时速也就70多码,空车的最高速度也上不了100,为什么给我开出了超速101码的罚单。测速系统不准,还是交警部门人为的操作罚款,我不得而知,还是像我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哪个部门能给我个说法啊?
我又打通济阳县公安局法制科的电话,他们告诉我在开出罚单后,才能对我的违章进行调查处理,可是我知道,罚单一开出,我的驾驶证就马上就会被降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