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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035 提问时间:2014-06-04 11:28:47

我是山东省莱州市市民杨A,原籍莱州市沙河镇, 父亲杨X于2008年去世,原秀菊(莱州土山北庄村人)伙同莱州市土山镇北庄村委多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杨X遗产,致使杨X的合法继承人杨A,杨C,张D的合法继承权丧失,恳请有关部门详查此事。     虚假证明1:杨X生于莱州市沙河镇周杨村,后来搬迁入沙河镇大杨村,从未离开沙河镇,所有证明材料均应沙河镇政府部门出具。(因为条件所限,各乡镇间派出所户籍管理未联网)。而土山镇政府北庄村委越级开证明,超越自己管辖范围,出具其他乡镇人员证明。以下沙河派出所以及周杨村委出具的证明是真实情况,而由土山政府证明而来的公证书是虚假的。虚假证明2:张D(杨X的母亲)于2013年才去世,晚于杨X去世5年,而土山北庄村委居然能在2011年给开了其母早于杨X死亡,其目的不仅是不参与分遗产,更恶劣到不赡养老人,没有巨大的利益怎能给活人开出死亡证明? 以下图片是真实情况。虚假证明3:杨X有女儿两人:杨A,杨C,而土山北庄村委竟然写成原秀菊的子女名字,根本就是在虚构,甚至什么情况不调查乱写一番,为谋私利不择手段。 虚假证明4:土山政府北庄村委在出具了种种虚假证明后,致使杨X的位于青岛市四方区人民一路28号乙单元11户的房产篡改成了原秀菊与其女杨子怡,我们得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向青岛市房管局提出异议,更加荒唐离谱的事情出现了,土山政府北庄村委又出具了一份我(杨A)不参加杨X的房产继承的证明!天哪!这村委无所不能了,什么都敢证明!什么也能杜撰改编!不但知错不改,知法犯法,还想瞒天过海,欲盖弥彰,天理难容!!!

 因为土山政府北庄村委出具的所有证明都放在青岛市市中公证处和房管局,无法拿到原件,只有复印件,以此为证,相信相关部门领导能够认真查办,对于乱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干部严厉查处,同时希望出具虚假证明的人能知错悔改,不要再为谋私利包庇错误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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