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72 提问时间:2014-04-22 20:01:41

您好,请问现在针对超生以及非婚生育人员给孩子上户口有没有新的政策啊?最近听说在我们嘉祥县卧龙山镇有好多村民到我们镇上去办理超生以及非婚生育的孩子可以不用缴纳罚款就可以给孩子入户口!请问有这个新的政策吗?

阳光反馈:

从今年2月份开始,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山东各地市开始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简化新生儿落户程序,推行落户新政。据了解,按这份文件规定,今后超生孩子落户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法定证件 ,不论是婚内超生还是非婚生子,家长为孩子申请落户,是否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再是能否落户的先决条件。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新的落户政策规定,依法申报出生登记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特别是对未婚生育、计划外生育、超计划生育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绝不允许随意设立任何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甚至拒绝受理,绝不允许造成“黑人、黑户”。 这样的规定就意味着,超生的孩子,如能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提交社会抚养费缴款证明便可落户。 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 孙鹏:新的出生登记管理制度,和以前出生登记管理制度最大的区别,就是对于违规生育,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新生婴儿,把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先落户,然后再纳入管理,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这个社会抚养费不再缴纳了,事后呢由计生部门再负责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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