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家人因恶性肿瘤疾病住院,按照居民医保(缴费230)报销55%,今天看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4〕13号。上面写得2014年可以有重大疾病保险补助,“2014年,起付标准为1万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医疗费用的数额分段给予补偿。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不低于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不低于60%的补偿,个人年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不知道咱们威海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啊
经落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我市已开始做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抓紧对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运行细则的讨论及细化,对大病保险整体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与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进行大病保险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对接与协调。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出台后,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以保障发生高额费用的群体,切实减轻患者承担的经济负担。
请保存好相关单据,待政策出台后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