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586 提问时间:2014-04-26 19:36:00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1.我和爱人的户口在高区初村镇,现在在田村买了房子并已入住2年,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书,小区还没有开始办理房产证。我能不能把户口从初村迁移到田村?
2.我的女儿刚出生,能否一并落户到田村的房子上?
3.如果能够迁移落户,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谢谢您的回复!

阳光反馈:

经落实,市公安局回复如下:

你好,根据户口管理规定,以购房落户的方式迁入户口,须持房产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预售合同书不能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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