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204 提问时间:2007-01-22 08:16:00

领导你好:
我是乳山一名在职教师,我与2007年1月1日与本地一名的女子结婚,她没有正式的工作,且有一个14岁的女儿,我曾经离异,且一直没有孩子,我想知道我们是否还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这样是否符合有关的规定?

阳光反馈:

刘刚: 您好! 您的来信已收到,我们对此表示感谢! 如果你从来没有生育过孩子,女方只生育过一个孩子,这样你们结婚后,可以在生育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属于二孩,需要到当地计生部门申请二孩生育证,持生育证后,方可怀孕。 计生委 200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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