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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031 提问时间:2014-10-17 11:30:05

  近年来,随着各家银行纷纷“跑马圈地”,信用卡业务得到了快速扩张。与此同时,信用卡欠款催收也成为各家发卡银行头疼的问题。一方面是银行内部催收耗费人力且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交给法院处理也同样存在成本高和耗费大量时间的难题。于是,不少银行开始选择将信用卡欠款催收业务外包交给专门讨债的公司处理。

  有关专家认为,尽管银行将服务、中介、技术性等业务外包已是业内通行的做法,但是银行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也让银行屡遭诟病。由于讨债公司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公司的讨债方式很粗暴,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滨州市民王保军近日在工商银行的信用卡欠款就遭受了类似的讨债方式。

  经济纠纷还是“抢劫”?

  10月13日下午5点20分左右,在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街道上经营化妆品的王素先村村民王保军,像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当他行至三河湖镇信用社门前时,突然被后面的一辆汽车撞了一下,他停车打开车门看了看,发现自己汽车的后保险杠被撞坏了。后边的车上下来几个人,直接把他架到一边,开着他的汽车扬长而去。

  “抢劫!”这个念头在尚未反应过来的王保军心里一闪,他随后打了110报警。然而,他很快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说他们是金泰资产管理部的,开走王保军的车是因为其欠工商银行的钱不还,并让王到位于黄四渤十六路的该公司取车。联想到前几天自己收到的恐吓短信,王保军似乎明白了自己的汽车被抢走可能与在工商银行的欠款有关。

  16日上午9点30分,王保军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其与工商银行的纠纷,还要从2012年他妻子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一张信用卡说起。2012年3、4月份,通过一个在镇上工作的公务员介绍,工行分管信用卡工作的赵某来到镇政府,并由镇里召集100多个工商业主开会,说是工行支持商家经营,会后以三户联合为一组的形式办了20多张信用卡。

  王保军说,“办完卡我找了个人刷出了16万多元钱,然后分期偿还,每个月偿还8000多元。当时,能刷20万元的卡交2万元保证金,刷30万元的卡交3万元保证金,据说这些保证金都办成存折留在工行了,可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

  据王保军称,自从他以妻子的名字办了工行的信用卡后就开始每月还款,连本带息陆续偿还了10多万元,至今还有4万多元没有偿还。后来因为无钱还款,有讨债公司甚至派人几次去其老家恐吓自己的父母。

  “我们也不是不想还,实在是因为没钱还了。”虽然是自己妻子欠款在先,但王保军对自己遭遇的汽车被抢十分反感,“工行作为国有银行,想要催欠款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司法程序,这样包给社会上的公司,以致出现抢车情况,肯定有一方触犯了法律。”

  就此,导报记者联系到当时具体负责办卡的工行工作人员杜海涛,他表示保证金确实存在,是以信用卡主2年定期存款的形式存在的。“现在逾期后的金泰资产管理部的催收工作是市工行统一安排,具体细节并不清楚。”杜海涛表示。

  如此“追债”是否合法?

  16日上午10点30分,在滨州市滨城区三河湖镇派出所,一位李姓指导员向导报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据该指导员说,当时警方接警后到现场进行了勘查,目前正就此案是否涉及经济纠纷,包括此案定性和涉事人员的身份以及其公司是否与工行有合作协议等进行调查。李说,如果确实是工行雇佣的讨债公司所为,应该不属于抢劫或抢夺。“但不管是什么情况,这种做法都是不合法的。”

  据导报记者了解,此前在滨城区已经有两人因为在工行办信用卡却还不了款而被刑拘,李指导员也证实了此事。而据王保军称,以上两人之所以被诉“合同诈骗”,也受累于工行前期审核不严甚至纵容通过办假证件办理信用卡。“这两个人的信用卡也是赵某安排人办的,后来听说赵还因为好多人的信用卡都还不了钱而受到了牵连。”王保军说,正是因为讨债公司追回拖欠的款项后能“分成”,才鼓励了讨债人员以非法方式进行追欠活动。

  王保军坦言,欠帐还钱是理所应当的,他只是难以接受催债人员使用对其人身进行威胁的非法手段讨债,而公然通过抢夺汽车的方式催收银行欠款更属罕见。

  涉事人员究竟是什么人,其所在公司是否与工行有合作协议,协议内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确实是工行雇佣的讨债公司,这种行为是否合法?16日下午,导报记者多次拨打电话就以上问题向工行滨州市滨城区分行办公室求证,但截至导报记者发稿仍未获得回应。本报对于此事将继续关注。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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