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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8156 提问时间:2014-10-31 09:09:29

各位领导你好: 我是2005年入网,在代理商处签的2005年在代理商处签订的合同并购买280元无线话机一台,2010年12月因联通系统升级,原购买话机不能拨打电话,代理商主动上门更换电话机,采用租赁话机形式,每部话机押金420元,用户使用5年后,可保留该号码,话机可退还代理商,足额退还押金,2014年10月18日,8点55分,投诉需要办理实名过户,后来有个15653812020的姓王先生告知,需要联系13287445029,一位女士接的电话声称要提供通话记录和密码,后来通过短信形式提供,说要到10月20号办理,本人一直请假在家里等候办理,10月20号告知因为不能提供原卡,不能办理。 10月20号晚上8点我拨打10010进行投诉,10月21号上午10点01分,0535-4222222电话通知属于代理商管辖,给予我们联系,10点10分,15653812020来电告知不能确定是我本人用卡,拒绝办理,并说让我自己想办法处理。10点17分,拨打电话10010投诉,11点12分0535-4222222来电说可以另外更换一张卡,但是还是不能给予办理实名过户,本人拒绝另外更换卡。 10月22号上午7点拨打10010,告知鉴于你们的代理商王金虎没有能力为客户服务,切采用恶意拒绝为合法客户服务,本人将升级维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到访、书面通知、媒体公告、委托办理、法律诉讼等合法维权,本人采取上述行动前不再另行通知,由此引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误工费、交通费、取证费、通信费等、将由你单位负责,特此严正知会。 10月22号下午1点07分,10010回复,说必须提供原卡,才能过户。 10月22号下午3点51分,0535-4211500回复,说要提供代理商发卡证明。 10月24日下午16点55分,10010网上投诉、发送原发卡代理证明,经办人证明,装机合同证明,换机合同证明,押金合同证明至牟平客服邮箱。 10月24日下午17点57分、10010网上投诉:鉴于你们代理商王金虎怀疑本人冒名顶替过户,严重造成人格侮辱,我已经提供相关证据,共计误工费5天(10月20日--25日)900元、取证费200元、律师咨询费200元、交通费300元、通讯费6.4元,共计1606.04,根据国家291号令,一并要求赔偿1606.4元,并要求王金虎书面道歉。 10月25日上午10点48分,05354211500回电称属于休班时间,只能等礼拜一请示领导决定,请耐心等待。 10月25日下午4点21分,053553110010回复,以及由牟平联通联系,耐心等待。 10月27日上午10点28分,0535-4222222回复,发的证据已经收到,说要王金虎代理,根据合同第四条,过户必须有王金虎处理,我说我以前是和丽杰通讯签的合同,不是你们现在的王金虎,他说现在都归王金虎处理,说给予协调等电话。 10月27日下午05354211500回复说已经把证据发到王金虎了,等候 10月28日下午16点30,等候无果,拨打01010015投诉,已经受理。 截止今天一直没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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