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阳信县商店镇中街村民,90岁烈属老人张红莲因心脏病住进阳信县人民医院,在缴费时被告知:新农合系统中没有张红莲的名字,无法在新农合中报销住院费用,家人先是给阳信县新农合办公室打电话咨询,答复是:参保的工作程序是先有大队上报参保名单给镇财政办公室,镇财政办公室汇总后将参保名单上报县财政办公室,县财政办公室汇总后将参保名单上报县新农合办公室。张红莲2014年以前都参保了,因为今年上报的参保名单中没有张红莲,所以脱保了。家里人不明白:现在农村每个人早就参保了新农合,尤其是80岁以上老人、军烈属和低保户个人参合资金由县民政局给予补助,不需要个人缴纳,为什么90岁烈属老人今年没交费脱保了呢(以前也没交费都参保了,后来得知商店镇辖区内的80岁以上老人、军烈属和低保户绝大多数都被脱保了),找商店镇中街大队,商店镇中街大队说今年办理新农合时,已经把张红莲的参保名单上报给分管镇财政的副镇长张振红,可能是镇政府给耽误了,和张振红副镇长联系,张说这项工作是由商店镇副书记王荣臣负责的,和王荣臣副书记联系,说是商店镇中街大队给耽误了,和镇长张传科联系,先是答应给解决,后又说和镇政府没有关系,一直拖到现在,期间老母亲第二次心脏病发作自费住进阳信县人民医院。 90岁烈属老人新农合被脱保,到底是商店镇中街大队给耽误了,还是镇政府给耽误了,到底谁应该负责任,老人住院的费用应该由谁来给报销,如果老人再住院怎么办, 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们解决难题,在此表示真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