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338 提问时间:2014-10-11 21:03:00

你好,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单身,一个人签的名,房管局已备案(备案的资料也是一个人的名)总共贷了28万,随后在信用社办理了贷款手续,信用社已为其上传了信用报告,但目前还没有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现在我已登记结婚,想夫妻两个人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但当时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合同上没有共有人,请问像我这样的情况能顺利办理吗?

阳光反馈: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您的表述不太明确,如果您的本套住房已经办理商业贷款,那么不可以再办理公积金抵押贷款;如果您最终没有办理商业贷款,且本套住房不是第三套房屋,那么可以夫妻共同办理公积金贷款。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咨询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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