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917 提问时间:2012-04-19 21:12:03

领导好: 草民斗胆把我的遭遇以书面的形式公开给你们。 事由是,幸福八村书记马文先,因为拆迁,在没有协议安置.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断了我的生活用水用电。给我造成严重的麻烦和损失。断水断电至今,已经约有600天了,我生在新社会,却像生活在旧社会一样。 中央政府三令五审强调,拆迁不准许强行断水断电,断气短路。马文先却无视国家的政策,仍然侵犯人权。他的不规行为,我是坚决不妥协。为此事,我走访了幸福办事处多次,区信访办几次,市信访局一次,均没有结果,也不给答复。。并且,我实名寄信给市人大.市纪委.市检察院,区人大,也都没有消息。现在社会真的是贪官当道吗??? 在此,我恳请领导,给予解决。。 一,恢复我的生活用水用电。 二,赔偿因为断水断电给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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