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68 提问时间:2014-12-26 13:20:12

反映《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执行难问题《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居民管道燃气用户燃气灶具前(不含燃气灶具)燃气设施、报警器和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由燃气经营企业负责,费用计入燃气销售价格。但在实际生活中,燃气企业不执行报警器和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说是:对于新开户的执行报警器和连接软管的维护和更新。后来又说:待价格提高后再说。现天然气价格也提高了,为何《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部分条款存在当地经营企业执行难的问题。

阳光反馈:

您反映的问题我们正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办理,争取早日解决问题,感谢您对公用事业的支持。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