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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660 提问时间:2015-01-21 09:56:49

相关领导您好!很高兴您在白忙之中回答我的问题,我的问题是关于淄博市市属学校教师招聘中的专业限制问题,之前曾与人社局沟通过,但仍有疑问,具体如下:在淄博市市属学校招聘中设置了极为严格的专业限制,按照人社局给出的答复:什么专业符合要求是用人单位上报主管单位,经主管单位审核后报人社局进行公开招聘,而且用人单位具有用人自主权。如果真的是按照该要求进行招聘,那么淄博市的多所市属学校在上报进人计划时所指定的符合要求的专业不可能完全一致!而在实际的招聘计划中符合要求的专业即其他任何要求却完全一致,不知道是人社局做的修改还是教育局做的修改。以高中英语教师为例,2012年符合要求的专业有:英语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方向)、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教学(英语),不管哪个用人单位,指定的专业均完全一致,用人单位自己报自己的计划,怎么会出现完全一致的情况呢?用人单位的自主权体现在何处?仍然以高中英语教师为例,2013年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专业与2012年相比,减少了翻译(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为什么2012年符合岗位要求,但2013年又不符合岗位要求,并且是所有用人单位的进人计划都不符合,到底是谁做了手脚?还是歧视国家专业硕士,如果真的是这样,学科教学为什么又符合要求呢?以上情况的发生很明显是主管单位或者招聘单位对用人单位所报计划及专业做了更改,那更改的依据又是什么呢?另外,简章中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是否比较全的覆盖了国务院最新学科专业目录呢?你们总是说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但这一步只是保证了在学科目录中有这个专业,但是否落下了其他也符合要求的专业呢?例如信息技术教师,只允许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系统结构这三个专业报考,而符合要求的专业还有很多,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与技术、软件工程都符合要求,尤其提一下软件工程专业,在2012年之前,软件工程属于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的一个研究方向,但后来独立为一级学科,本身符合要求的专业,现在却又不符合要求了,教育局领导们这是否合理、公平、公正呢?这样的专业限制并没有影响一些岗位的招聘,例如高中英语教师,招聘比例仍大于10:1,但对于信息技术教师岗位来说,只有3个人或者2个人竞争一个岗位,而绝大多数真正符合要求的考生却被拒之门外,这符合引进人才的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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