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69 提问时间:2011-11-12 18:07:18

山东省肥城市仪阳乡百忍村杨兆军、翟志广1977年被肥城市地方国营隆庄煤矿招为正式工.1998年隆庄煤矿因水淹报废……。工作20余年煤矿未给二人建立任何社会保险。现二人户口仍在该矿。在村里不能分得土地。10余年来,二人为生计所迫踏遍市政府门槛,要求依法为其建立养老保险,但市政府互相推诿,至今未果。\r\n此事若在旧社会,不足为怪,但发生在当今文明、法制社会,岂非咄咄怪事?国家于1953年即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后陆续出台企业为职工建立养老保险政策。原隆庄煤矿虽灭失,但其系市地方国企,而矿资产又未清算。肥城市政府标榜“执政为民,关注民生”,岂非“金玉其外,败絮其内”?二人岂非地方国企现代“包身工”,又岂非当今社会奴隶?\r\n期待政府及正直人关注!\r\n\r\n\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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