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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6335 提问时间:2015-01-30 10:10:52

市法院领导:您好。 市法院在2001年1月受理了我的一件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案。被告张立喜在这起交通肇事民事诉讼案中负有全责,一共要支付我——原告王立臣一万余元人民币。从曲阜市法院受理至今,大约共计执行了3次均无果而终。从曲阜市法院受理至今,我不知找了曲阜市法院相关领导多少次了,在这15年里也不知更换了多少位相关领导,可是至今没有结果,我想问一下市法院领导,执行了15年的一件民事案子,还要执行多久?难道就这样无限期的拖下去?让肇事者就这样藐视法律?法律的尊严还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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