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488 提问时间:2015-02-11 09:30:00

2015年2月9号星期一下午就要下班的时候,刘某和郎某(河北馆陶人)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110崇文区的民警送到了冠县刑警三中队。因为刘某家人之前报过案,刘某被非法拘禁2天2夜。当时值班的谷队长听到案情后,立马就投入了工作。进行询问、做笔录,忙到近晚上8点的时候才把详细情况记录完。 做完笔录后谷队长对刘某说:“你可以回去了,手机开机,有什么事我们随时通知你”。刘某走到中队大门口的时候看到几辆河北牌照的小轿车,怕是郎某的同伙在等刘某出来。所以又一次走进谷队长的办公室,告诉了他下面的情况,谷队长说:“这是在刑警队,没事,我送你回去,你有什么事随时给我打电话。”在谷队长把刘某送到地方的时候,刘某客套地说了句“晚一天我请你吃饭”。可是谷队长却说“你都穷到这样了、还请我吃饭,不用。你没钱吃饭的时候来找我,我给你饭钱。”听到这样的话,刘某的心情是没法用语言所表达的。 10号早8:30,谷队长打来电话需要取证。刘某说:现在河北馆陶的人在找他,不敢去刑警队。谷队长说:“你找个你认为安全的地方、我去找你。”在约定的地方谷队长取完证,刘某又向谷队长书面递交了申请保护意向书。谷队长又一次说:冠县刑警会保护你人身安全的,情你放心,有什么事你随时打我电话。 案件虽然还在进行中,可是对于刘某来说,谷队长的做法和说的话已经深入的打动了刘某的心。通过这两件小事可以看出,冠县刑警在对待每位报案人会付出多么大的、案件以外的工作需要做。 冠县刑警是能打硬仗的队伍、冠县刑警案件之外也有真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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