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9867 提问时间:2015-04-09 06:59:32

尊敬的领导: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保店镇党支部书记黄爱国,自2011年1月份至今,累计贪污各类惠农补贴款17600元(详见下表),已构成《刑法》及有关法释规定的犯罪要件,现本人实名举报如下,期盼贵院尽快立案侦查,将嫌疑人绳之于法,以维护公平正义,让我和乡亲们免受向上级逐级举报之苦。

一、2011年上报小麦直补73.8亩,而其家人实际一共耕地才17.8亩,多报56亩,套取国家直补款7000余元,同年上报玉米直补57.7亩,多报40亩,套取国家直补款400余元,上报棉花直补27亩,实际一亩也没种,套取国家直补款400元。2012年上报小麦直补89.3亩,多报71.5亩,套取国家直补款9000元,同年上报玉米直补87.8亩,多报70亩,套取国家直补款700元,上报棉花直补8亩,实际一亩没种,套取国家直补款100余元,两年共计17600余元。

二、黄爱国为母亲王秀荣办理了2011年、2012年两年低保。

三、2008年我村集体所有的扬水站及电力设备资产承包给黄爱国等人,合同中明确注明在承包期内电力设备如有丢失及意外事故承包人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而在此期间丢失一个变压器,他却利用村支书的职权向村民收钱,每人收取20元,全村共1200余人,大约20000余元。2011年他又私自将扬水站的所有设备变卖,所得钱款全部装入自己口袋。又在村西头建立扬水站,声称是他自己的,每年扬水3次,每次向村民收取每亩13元的费用,全村共2500亩地,2012年麦收期间我村一村民因浇地意外触电身亡,黄爱国以村支部向死者赔偿一万元为理由,收取每位村民60元,共计6万多元,也都进了他的钱包。

四、2011年11月份,向村民每人收取40元黄河水费,全村收取4万多元。

2012年11月份,向村民每人收取50元黄河水费,全村收取5万多元。

2013年11月份,向村民每人收取62元黄河水费,全村收取6万多元。

2014年12月份,向村民每人收取45元黄河水费,全村收取5万多元。并威胁村民不交水费不给报小麦直补。4年共收取20余万,并未向村民公示钱的去向。

五、2013年五月份黄爱国将我村的在用电表全部废掉换用他的电表及电表箱和漏电保护器一套,每套收取村民360元,而且没有校表合格单,从正规农电部门买来的一套才240元,黄爱国不让用自己买的必须买他的,我村大约有50口井,黄爱国从中获利5000多元。

六、2012年黄爱国利用封建迷信说要改造村中间的大湾再挖开大湾旁边的一口枯井,再堆砌村东头的一座土山能帮助村民发财为理由想村民收取每人10元,共计10000多元,但他就拉了几车土。

七、2013年,黄爱国以我村低保户黄治峰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10000元,黄治峰的房子并没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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