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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4957 提问时间:2015-04-29 22:14:12

关于对独生子女中考取消加分的四点
意   见

尊敬的市委、市政府领导:
2015年菏泽中考取消独生子女加分,我们独生子女家庭有以下四点意见:
一、我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经出台,独生子女加分被取消,我们不禁要问:如今计划生育仍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并没有对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加以否定。前几年,国家鼓励地方政府制定适合当地能够更好开展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我市相继出台了菏发[2009]12号、菏办发[2011]47号、菏发[2012]26号等文件规定,里面规定了独生子女在入学方面所享有的优待政策,菏发[2009]12号更是明确规定对独生子女中考加10分的优惠待遇,并且这几个文件仍在执行当中,并没有被市委、市政府作废。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独生子女越来越少,非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政府更不能减少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政策,反而应该加大优待政策才对。毕竟他们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遵纪守法的公民,给国家节约了大量的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为国家是做出了一定贡献的家庭,这些家庭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不能让他们流泪、流汗、再流血了。   
二、取消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如果是国家或者省里的规定,为什么东营、临沂、济宁、枣庄、潍坊等其它市今年仍执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呢?因此证明鲁教基[2015]4号文件对地方政府已经制定的为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政策没有强制性,指导性意见程度多些。菏泽市教育局口口声声说执行教育厅的文件是不现实的。鲁教基[2015]4号文件执行的前提应是:地方教育部门在与地方政府的文件不相违背的前提下制定今年中考招生办法。我市因为菏发[2009]12号等相关为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文件没有废除,现仍在执行。因此,教育部门制定的中考取消独生子女加分办法不能与市委的文件相抵触,我市取消中考独生子女加分需要设立一个缓冲期。进一步说明今年菏泽中考独生子女加分的取消,是某些人对省教育厅文件的误读,独生子女的权益就这样被某些人活生生的剥夺了。中考取消加分这对我市独生子女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独生子女家庭的优待政策难以在实际中得到体现,当国家提倡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他们毫无怨言的选择了支持政府的号召,当政府信誓旦旦承诺给予独生子女优惠待遇的时候,他们相信政府不会欺骗百姓。如今政府把当初的承诺抛至九霄,给独生子女家庭开了一个玩笑,这是一个诚信政府的所作所为吗?人无信不立,一个政府如果失去了诚信,那是十分可怕的,那将势必造成社会的极大不稳定,势必会失去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今后谁还会信任政府呢?那种不和谐的局面也不是我们这个和谐社会所希望的。
三、中考取消独生子女加分一定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市教育局不查阅菏泽市的相关文件,不进行调查研究当地实际和认真吃透省教育厅精神的情况下,盲目制定《菏泽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是造成独生子女家庭不满的最大原因。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下级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与上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相抵触,更不能与实际执行中的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相抵触,目前菏发[2009]12号、菏办发[2011]47号、菏发[2012]26号文件仍在实际工作中执行,以上文件并没有废除,因此这里面明显存在程序等行政违规行为。只有市委市政府把制定文件中对独生子女的入学优待政策废除,市教育局才能出台取消独生子女中考招生加分办法。
四、取消独生子女加分不是杜绝非独生子女造假的唯一手段和最好办法,毕竟“一刀切”的做法违犯了真正独生子女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对造假行为要严查,追究相关人的造假责任,而不是极端的去取消独生子女加分而损害真正独生子女的利益,这明显是政府有关部门回避矛盾,转嫁问题的作法,政府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为何要让真正的独生子女去买单呢?
我们需要公平公正的说法,希望市委、市政府兑现文件当中规定的承诺和我们独生子女家庭应得的优待政策。希望市委、市政府领导给予我们一个圆满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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