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521 提问时间:2012-05-31 21:25:02

我们是聊城市临清新华办事处陈坟村的村民,我们村在去年南水北调工程中得到了国家的土地赔偿款300多万元。我们村中的柏油路是2002年卖耕地刚修的,现完好无损,村支部说:办事处不给我们占地款。他在没召开村民大会的情况下,独自做主在原来的路上又重新铺了一层水泥路面。造价60余万元,正宗的豆腐渣工程。路面修好三天后,多处开裂,用脚一踩一块块掉水泥。水泥路没有红土结实啊!看了路让老百姓寒心,希望上级政府派人来看看。这样的村干部够格吗?上骗国家的钱,下伤老百姓的心,以事实为依据,希望通过“拉呱”节目提高村民的维权意识,为大家讨回公道,给个说法。

阳光反馈:

#阳光连线栏目组#:网友您好,您反应的问题已交给相关部门,请保持电话畅通。感谢您对阳光连线的关心和支持!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关于《阳光连线》告知函的答复

山东广播电视台齐鲁网《阳光连线》栏目组:

收到你处关于“聊城陈坟村干部动用占地款做豆腐渣工程”网友发帖的告知函后,新华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小组,就你网站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反映人反映情况不属实。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1、陈坟居委会2002年曾对村内道路进行了部分整修,因资金有限,陈坟当时修的柏油路路面较薄,也不连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村内个人拥有的大型运输车辆日益增多,加上下水道等基础设施缺乏,导致原有路面损毁严重,已经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行。

2、根据《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资金管理指导意见》(鲁调水计财字【2008】3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陈坟居提请办事处用南水北调补偿款对村内道路进行整修,并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了居民大会对修路事宜进行了讨论通过,全居共有115户,其中91户同意。随后居委会对上述情况进行了公示。(附件:居民同意照片)

3、陈坟居修路工程总造价29万余元。根据《临清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报账单位集体补偿资金支付程序》的规定,陈坟居于2012年5月6日对工程进行了议标,确定了中标人,并在新华街道纪委的监督下同中标人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附件:承包合同)。

4、目前陈坟居道路整修工程已经完成了55%,根据《临清市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报账单位集体补偿资金支付程序》规定,新华街道、陈坟居组织验收组对完成工程进行了质量验收,验收结果符合合同要求,不存在反映的“豆腐渣路面”(附件:陈坟新修路面),经管站转移支付工程款15万元,剩余款项将在工程完结验收后支付。

新华路街道办事处

201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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