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消息显示,德州市交警支队监督考核科原科长许云阁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相关判决信息显示,许云阁累计受贿100余次,涉及财物近40万元,同时滥用职权收取额外考试费80多万元,德州市45所驾校几乎全部“中枪”。与其相类似,本报曾经独家报道过的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支队驾驶员管理科科长杜迎新去年因收受其所管理的24所驾校共计111.2万元贿赂,获刑十年六个月,其所管辖的驾校亦全部涉案。掌管驾校“生杀大权”的执法者专“吃”驾校频频落马,成为反腐风暴中的一道独特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