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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余留资金,政府部门收回了。
133*****022
连线对象:
山东省财政厅
评论:0 浏览:
6015
提问时间:09-27
我是一个村级单位,我们村申请一个工程项目,工程完成后。由上一级政府部门收回了剩余资金,请问省财政厅的领导,县.乡政府有权把我村的剩余款收回吗?符合法律法规吗?
阳光反馈:
根据您的描述,我们无法判断具体项目信息。 请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提供准确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跟进了解情况。 如有其它疑问,可联系省财政厅办公室0531-82669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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