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砍伐树木

1
连线对象: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评论:0 浏览:1139 提问时间:06-16

各位领导请问以下非法砍伐还看土地性质吗?邹城市大束镇小洪村非法砍伐树木交到邹城森林公安。被告知不属于林地,不属于森林公安负责。

阳光反馈: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规定:“采伐林地上的林木应当申请采伐许可证,并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但应当符合林木采伐技术规程。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您反映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到属地林业主管部门详细咨询。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
[注册]
*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个验证码.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点击排行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