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人事代理教师不公对待!

我本将心向明月
连线对象:山东省教育厅
评论:0 浏览:4592 提问时间:01-21

我们是淄博高新区通过正规考试考上的编外人事代理教师,现在教育局不给我们缴纳工会费,没有工会福利,同时,在乡镇学校教书也没有乡镇补贴,今年各个学校在编教师发了一两万的年终激励奖金,没有我们人事代理教师的,这违反了我们的招聘公告。以上问题我们拨打过本市的12345,和当地教育局沟通,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请问以上问题我们如何给省里面反映,应该找哪个部门?联系电话是多少?

阳光反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11号)第八条规定: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建立科学的教师补充机制,确保教师足额配备。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师编制。严禁聘用代课教师,个别确需聘用代课教师弥补临时性岗位空缺的,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您反映的问题,我厅已转交淄博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具体事宜可向淄博市教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533-3184086(淄博市教育局)0531-81676761(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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