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农民想要一个协议保障自己不会无家可归

轻轻走过
连线对象: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评论:0 浏览:2869 提问时间:03-22

您好,自然资源厅领导:我是德州市陵城区郑家寨镇封家村村民,我们村按照2020-2035城镇规划要搬到郑寨三期社区,本应是好事。可是年前下发安置方案没有落款公章发文机构,签署的协议上既没有开发商公章又没有镇政府章,年后又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下发通知出具先拆后建的搬迁奖励还是没有落款公章发文机构。具调查开发商是一个农业开发公司在镇上一间门头300万注册资金19年12底成立的。我们该怎么相信,我们还先交了定金说每平便宜80元。定金2万汇款单也上交,拆迁奖励4月1号执行,我们也想搬可是我们没有任何一个部门给保障,我如果搬了兑现不了就成了无家可归,年经济收入2万元的穷苦老百姓我们能去哪里?求求政府给做主让我们有个保障,我们百姓也不想在扶贫攻坚的道路上给政府添麻烦。求您务必在4.1号给我们个答复,谢谢您了,百姓的父母官。

阳光反馈:

您好,在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厅立即要求德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经德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向我厅反馈以下内容: 1、为给村民一个稳定保障,社区建设企业是由镇政府参与、注资、牵头成立的公司,该公司作为社区建设的主体(甲方)进行社区建设。 2、村民交的2万元定金,只是意向定金,签订有意向协议。所收汇款单在镇政府财政留存,并详细做好账目记录。 3、目前的安置方案是对群众安置政策所制定的详细说明,在安置过程中具体操作主体均由五个村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与村民签订的搬迁协议,是前期村委会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协商所签订的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对今后安置的方式、选楼的意向和群众缴纳定金情况,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签订的。因为群众搬迁需要准备时间,该说明是为群众搬迁留出足够的时间,正式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拆迁通知将在正式拆迁之前向社会公布。正式的安置方案、补偿协议,镇政府、村委会、个人都会盖章(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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