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青岛胶州产业新区博爱街18号公司购买胶州新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海韵名邦三期四区11号楼商品房,2019年底收房验房发现开发商把小区景观、造型改成价格低廉的草皮,跟购买的时候规划的不一样,更改小区地面景观设计业主毫不知情。侵犯小区业主利益。三期小区地面景观建设明显连一期不如。你们作为规划部门依据什么同意开发商更改规划的?新城公司作为国企开发商房子建的偷工减料,房子层高不够、漏雨、电梯狭小质量差,严重侵犯业主利益,涉嫌欺诈!肯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为老百姓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