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

用户o64Hg7dRMJ
连线对象: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评论:0 浏览:2451 提问时间:04-08

我是一名乡村医生,从医20年。2012年以前一直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2年以后我们乡镇所有证不给审核了,只保留一村一室。也没合并,一直都在执业。2017年4月兰山区开始重新开始上报材料,申请第二,第三卫生室.....。17年兰山区大岭镇村卫生室申请到第七卫生室,朱保镇申请到第四卫生室,义堂镇新增设的一家没给批。当时医院里回复说是材料上报晚了,政策改了。(我们上报材料的时间和其他乡镇同时)2018年陆续审批了第二,第三卫生室。2019年4月,医院里下通知让我们再次整改房屋,上报材料写申请。直到8月份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查我们非法行医,我们经过多部门询问,回复都是以后一村一室,不在增设第二第三卫生室。2019年10月份镇政府和医院联合给我们开会,让我们写申请,合并卫生室,我们也都写了,到现在还没有任何安排。我们不想非法,我们想有一个合法的身份,同一个区,别的乡镇能批,我们怎么就不给批

阳光反馈:

网友您好,按照《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村卫生室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监督管理等工作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具体问题,请您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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