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景城物业乱收费,

老百姓
连线对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论:0 浏览:3551 提问时间:04-10

德州市齐河县御景城物业乱收费,水费原来3.5元,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涨至3.9元,电费0.7元,远远高于居民用电,实际服务达不到二星收费标准,现在物业不是我们签合同聘用物业,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小区居民不认可,不给充电费,捆绑物业费收取,物业管理法明确规定,代收费用,转供水电不得加价。至今未解决,属地物业主管部门不作为,望查处

阳光反馈: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转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对不执行复工复产阶段性价格政策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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