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县直初中学校普通教师、班主任兼任安监办主任(县教育局为了学校的安全工作,一张通报上公布了多名兼职主任),纯教师编制,始终在一线教学,学校安全工作是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完成的,没有专门的办公室,也没有享受任何福利待遇,这属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人员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