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不作为

用户rvC9XlfbZH
连线对象: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评论:0 浏览:463 提问时间:07-07

日照市屯沟村是卓越物业承接服务本小区安置回迁房,今年5月份开始收费,每平方7角,垃圾清理费每月6块6元,我们村民没有见到任何服务标准,说是和村里签的合同,楼道半个月很难打扫一次,保洁都是草草了事,单元门锁从去年就坏了,直到现在也没来看看,只要我们村民在群里问的问题尖锐,物业就把业主踢出去了,我们现在问物业要合同,物业说没有,和我们没关系,说村里和物业签的合同,让我们去找村委,相互堆委,态度十分恶劣,我们拒交物业费,因为收费太高,服务不到位,现在物业给业主每月充三次水费,第一次5元,第2次2元,第三次1元,这8元钱当月不够的话,让我们自己想办法。能给我们解决一下吗?谢谢了。

阳光反馈:

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住宅小区实行业主自治管理, 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请向业主委员会(村委)反映,由业主委员会督促、协调物业加强管理。另外,物业费收缴问题,《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请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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