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只看单位给的信息,别的啥也不管

员工
连线对象: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评论:0 浏览:2494 提问时间:09-25

我与工作单位济宁辰星碳素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我系该单位一名职工,因企业2019年5月份厂地被当地政府征收,整体停产,无法经营生产,无法提供劳动岗位。企业非但没有在政府征收有所补助的情况下对职工进行补赏反而强迫职工签订自愿离岗协议,连最基本的生活工资都不予以发放,不签订者制定规章制度长期强迫职工在食堂,材料库培训学习的形式限制人身自由。因此在2019年9月份我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劳动仲裁,并得到法律支持,2019年12月判企业败诉,让企业根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员工一定补偿,并判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企业不服劳动仲裁判决在2020年1月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判决结果依然为辰星碳素败诉,一次性补偿职工经济补偿金以及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2020年6月辰星碳素向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出上诉,判决结果依然是辰星败诉,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再终审判决后,我持判决书去当地社保局领取失业保险时,被拒。依据为我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即辰星碳素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说明书,因为辰星碳素向人社保局提交的材料是我自动辞职。要想领取失业金必须让辰星碳素出具我不是辞职的说明。1.我本身就正常缴纳失业保险2.辰星碳素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不但不知错,反而故意一拖再拖在没有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一审再审的拖延支付赔偿金,这样的企业会有良心给我出具人社局要求的说明书吗?3.从劳动仲裁到地方法院再到中级人民法院全都判决辰星败诉,判决企业和我解除劳动关系。4.辰星碳素到现在都没履行判决结果支付我赔偿金。本身我失业就没有经济来源,我买着国家的保险,用法律武器保护我的权益,在事实以及法律判决结果的前提下,社保局居然以没有企业一张说明书不接受我领取失业保险。难道法院的判决书还不如企业的一张说明书有法律效律?现在是失业金,失业金领不了。赔偿金,虽然胜诉但辰星碳素不执行赔偿,杳无音讯。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请相关部门能够引起关注,给我们这些生活在基层的老百姓一些希望。谢谢

阳光反馈: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我们已转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具体事宜可电话联系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37-296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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